近日,沈鼓集团进出口公司被国家海关总署列为”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样本企业”,我市仅14家外贸企业入围。
”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样本企业”是海关总署为应对当前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的外部环境,便于科学分析预测出口走势,增加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前瞻性和针对性,而专门设立的。评价依据优先考虑企业新增订单数量、企业出口报关稳定性、进出口活动中没有发生违规行为等一系列指标。
此次入选,是国家海关部署对沈鼓集团在外贸活动中取得成绩及规范化管理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对我集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必将激励我们进一步发挥在同类企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持续规范外贸活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统计上报数据,支持海关部门精准预测把握未来出口形势,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